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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 010805451/2023-00006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2023-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7-12 17:59:00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中共宝鸡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经2023年第15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于2023年6月25日签发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3月2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陕办发〔2023〕3号),对巩固任务重的镇和村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以及支持加快发展举措(我市重点帮扶镇5个、重点帮扶村27个)。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的各项工作,提升内生发展动力,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全面乡村振兴的基础,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市乡村振兴局全面对标省上要求,在多方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我市《关于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初稿,征求了涉及任务26个市级部门(单位)、8个县区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市级部门(单位)意见建议15条、县区意见建议4条,在充分吸纳修改意见后,形成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关于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审议稿)》,并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6月12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主要包括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发展目标。5个省级重点帮扶镇每个镇形成1-2个特色产业,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本县平均水平,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拓展,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本县中等偏上水平,全面确立区域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和乡村经济中心地位。27个省级重点帮扶村每个村至少形成1个特色产业,有劳动能力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全部动态清零,村集体经济收益超过10万元,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镇平均水平,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拓展,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县域平均水平,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率先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重点帮扶镇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四是全面提升镇区功能。重点帮扶村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强化动态监测帮扶;二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三是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四是持续壮大集体经济;五是改造提升村容村貌;六是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七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第三部分,帮扶措施。主要从加强联镇包村帮扶、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项目资金支持、抓好统筹精心实施等四个方面为支持重点帮扶镇、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提供了措施保障。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重点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严格督帮督查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