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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五抓五促”持续发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编辑: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来源: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10:12 浏览次数:

近年来,宝鸡市坚持把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作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首位任务,按照“机制保障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培训提升就业、园区承载就业、兜底安置就业”的全链条就业帮扶工作思路,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强力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提质增效。2022年全市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97.57万人,其中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26.86万人,超过上年度水平。今年截至目前,全市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含监测对象)22.35万人,达到2022年外出务工总规模(26.86万人)的83%,超出去年同期(20.93万人)1.42万人、增长6.8%。

一、抓机制完善,常态长效促就业。一是四级联动强推进。坚持以考核为“指挥棒”,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纳入市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实压紧工作专班和各级各部门责任,实行“周系统统计、月动态监测、季度会议调度、半年督导检查、年终综合考评”,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常态化调度抓就业。二是优化政策强保障。出台《宝鸡市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六条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梳理发布稳就业政策清单,打好“降、缓、返、补”政策组合拳,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做实稳岗就业。2022年,全市为2475户参保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8444万元,兑现就业补贴资金1.96亿元;发放脱贫人口一次性求职补贴、创业补贴、社区工厂吸纳就业补贴、公益岗位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3.33万人3384万元。三是做实监测强扶持。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基层主动发现、就业援助等工作机制,每月调度监测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情况,加强比对分析,及时研判并落实措施,保持就业规模稳定,确保返乡回流和失业人员即时就业。

二、抓全程服务,精准帮扶促就业。一是信息化跟进助力完全就业。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实名制务工就业管理台账,即时更新,动态管理。推行“一对一”就业联系帮扶制度,推动脱贫群众与就业培训、就业岗位、就业补贴政策“三个精准落实”,实现帮扶对象精准掌握、就业信息动态管理、就业服务及时跟进。二是优质化服务促进全面就业。优化就业服务体系,建成镇街公共就业服务平台116个、社区服务平台180个、行政村服务平台1165个,就近全方位提供就业服务。全面落实“面对面”政策宣讲、“点对点”输送到岗、“心贴心”劳动维权等服务保障措施。2022年,全市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353场次,提供岗位20.7万余个。今年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等就业服务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69场次,提供各类岗位9万余个,开行“点对点”劳务输出专车24车次,保障865名农民工外出务工。三是组织化输出带动充分就业。坚持将脱贫劳动力作为优先保障对象,健全“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务工保障”三位一体输出机制,建立村级劳务组织50个、外省劳务输出基地22个,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

三、抓培训赋能,提升技能促就业。一是优化模式。在抓好短期实用技术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为期3个月左右的中期技能培训,形成了“中期培训+稳定就业+长效增收”新模式。2022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7385人,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1502人。二是培树品牌。面向中青年脱贫人口、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群体需求,突出汽修焊接、电子商务、钛材加工等专业培训,全市共培育发展“西秦家政”“千阳刺绣”“凤翔泥塑”等有地域特色、有影响的劳务品牌19个。三是突出实效。以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为重点,建立校企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机制,建好劳动力资源、岗位需求、技能培训3个数据库,及时发布培训信息,按需开展培训、精准对接就业,实现培训、就业“二合一”。

四、抓园区承载,就近就地促就业。一是发展产业吸纳一批。加快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每个县区打造1-2个首位产业,充分发挥农业生产和园区企业带动就业作用,大力发展农业园区、产业基地、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通过园区务工、合作社带动、反包倒租等模式促进产业就业融合发展,带动全市6.5万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二是帮扶基地拓展一批。坚持将社区工厂(村镇工厂、车间)、就业帮扶基地、工业园区建设融入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通过项目建设用工、工厂务工等多种模式促进就业。全市累计建设社区工厂133个、就业帮扶基地188个、工业园区14个,吸纳脱贫劳动人口2.1万人。三是扶持创业带动一批。深化“大赛+基金+孵化”创业模式,全力支持各类创业促就业。2022年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1亿元,累计建成标准化创业中心102个,创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6个、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1个,带动就业7582人。

五、抓岗位开发,兜底安置促就业。一是用足“乡村公岗”。因事在农村设立一批治安巡逻、扶老护理等公益特岗,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就地就业,保障他们基本生活来源。目前,全市利用乡村公岗安置农村就业困难人员7875人。二是用活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岗位。建立了“1+10”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在农村建立专门管护队伍,将超过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65岁以上农村劳动力等纳入安置范围,由市县级财政预算资金支付报酬,解决“弱劳力”和“超龄劳力”就业,提升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全市共选用村级管护人员7420名,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5008名。三是用好“城镇公岗”。在城镇开发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基层岗位,重点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和复退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目前,全市共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5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