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548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注:市级切块下达资金27162万元,中央下达省管县资金13386万元。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7-3262111(市财政局) 0917-3261772(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邮箱:fpbxq13@163.com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6号楼C座4楼
附件:
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日